什么叫仲裁受理
时间:
2025-01-11 03:31:12/span>
仲裁受理是指 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条件,从而决定立案审理的行为。具体来说,当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后,仲裁机构会对其申请进行审查,以确认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只有当仲裁机构审查通过并决定立案后,仲裁程序才能正式启动。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审查仲裁申请与受理的过程包括:
仲裁申请的审查与处理:
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出的仲裁申请后,应当在法定期间内进行审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申请人是否符合仲裁法规定的资格要求。
是否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是否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争议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是否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
决定立案受理:
如果仲裁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仲裁程序的开始:
当事人申请仲裁的行为与仲裁机构立案受理的行为相结合才能引起仲裁程序的发生。只有当仲裁机构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后,仲裁程序才能开始。
综上所述,仲裁受理是仲裁程序启动的重要环节,涉及对当事人申请材料的审查及立案决定,确保仲裁活动合法、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