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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是正当防伪

时间: 2025-01-13 04:25:44/span>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行为,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起因条件:

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想象或推测的。

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对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的不法侵害不能采取正当防卫行为。

主观条件:

实施防卫行为的人必须是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正当动机,不能是报复或惩罚。

对象条件:

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及其不法侵害行为,不能针对无辜第三方。

限度条件:

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否则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制止行为:

例如,阻止抢劫、强奸等暴力行为。

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

例如,对行凶、杀人、绑架等行为的防卫,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

在合理限度内造成损害:

例如,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侵害,对侵害者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但不超过必要限度。

打架斗殴中的暴力行为:

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但不属于正当防卫。

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不法侵害必须是在进行中的,对尚未开始的行为不能采取正当防卫。

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对已经停止或结束的不法侵害不能采取正当防卫。

综上所述,正当防卫行为必须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可能构成其他法律责任。在实际操作中,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准确判断是否属于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