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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能同时投标

时间: 2025-01-13 02:22:43/span>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这些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违反这一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具有控股关系的两家公司:

如果两家公司之间存在控股关系,它们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子公司:

通常情况下,同一母公司的两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除非它们的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

具有相同股东单位的两家公司:

虽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具有相同股东单位的两家公司不能同时投标,但如果这些公司之间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则不得同时投标。

曾在其他项目组成投标联合体的两家公司:

如果两家公司曾在其他项目组成投标联合体,它们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被视为存在关联关系,从而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这类主体也不得参加投标。

建议在参与投标前,仔细审查自己与其他投标人的关系,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避免因不符合资格而被取消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