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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拘留是什么

时间: 2025-01-11 14:40:07/span>

先行拘留是 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决定先行拘留,例如,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并在拘留后的10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并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其所在单位。拘留后,如果认为需要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