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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交通违章怎么处理

时间: 2025-01-06 07:31:36/span>

当事人对交通违章处罚不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行政复议

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对交通违章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

行政诉讼

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在处罚过程中,应当告知当事人违章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允许当事人提出自己的申辩意见。

听证

对于吊销驾驶证的处罚、罚款额度较大的处罚、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或者对车辆作出罚没决定的处罚,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申请复议的方式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建议当事人在收到交通违章处罚决定书后,仔细阅读处罚内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申诉或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