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党员关系怎么处理
时间:
2025-01-05 00:03:20/span>
退伍党员的组织关系处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工作单位落实
若退伍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
单位无党组织或未落实工作
若单位未建立党组织或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或安置居住地的党组织。
地方安置部门
地方安置部门可以建立临时党组织,用于接收待安置退役军人党员,并组织其参加组织活动。
流动党员管理
对于待安置退役军人党员到地方安置部门报道后外出流动的情况,其管理办法应按照流动党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
组织关系介绍信
退役军人党员持部队出具有效期内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移交安置科报到,并通过互联网平台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户籍地村居党支部。
无条件接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村党支部必须无条件接收退伍军人党员的组织关系。
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在办理组织关系前,需要先到市人民政府复原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入党手续情况证明信,然后再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党组织批准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时需经党组织批准,并由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证明信和介绍信
由组织部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请根据具体情况,与组织关系所去之处的党组织联系,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接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