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需要哪些证明
时间:
2025-01-13 04:48:14/span>
办理随军需要准备以下证明和材料:
申报单位政治机关请示:
一份。
军官家属(干部)随军随调审批表:
一式三份。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一式三份。
驻地正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给驻地市人事局调配处出具的接收函:
原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家属原单位人事部门给市人事局调配处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原件。
干部任职命令:
原件和A4纸复印件。
专业技术干部或文职干部的相关证明:
如调整专业技术等级、晋升文职级通知等。
家属个人档案:
包括《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毕业分配派遣证》、《大学生转正定级表》等。
结婚证:
原件和A4纸复印件。
户口本:
原件和A4纸复印件。
军人配偶身份证:
原件和A4纸复印件。
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
原件和A4纸复印件。
随迁子女超过十六周岁的中学在校证明:
如适用。
驻深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呈批表:
一份。
干部家属随队批准书:
验原件。
干部家属随军报告表:
验原件,并在原件上签署有关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军官证:
验原件。
配偶的结婚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验原件。
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验原件。
入户申请审批表:
表格在区公安分局领取,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