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归哪个部门
时间:
2025-01-16 08:23:58/span>
专利转让应当归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流程包括:
签订书面合同:
转让方与受让方需要签订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双方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转让合同及相关文件,进行登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予以公告。
公告与生效: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且书面形式和登记及公告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
特别规定:
若涉及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则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综上所述,专利转让的审批和登记工作应由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以确保转让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