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哪些属于警察执法行为

时间: 2025-01-13 03:47:08/span>

警察的执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刑事执法行为 :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负责对职务犯罪、刑事自诉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治安执法行为: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但不构成犯罪。

行政处罚行为: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现场执法权

盘问、检查: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传唤、强制传唤:对于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可以口头传唤,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检查、搜查:在必要时,警察可以进行检查和搜查。

交通管理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开展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防范、处置违法犯罪活动。

户籍和特种行业管理

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民用、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和特种行业。

信息收集与研究

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

执法行为规范

接处警必须着装规范、证件齐全、行为规范,主动亮明身份,开启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

所有警情必须录入系统,受案立案必须出具受案回执或不予立案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执法办案区管理必须执行“四个一律”。

讯(询)问违法犯罪嫌疑人过程必须同步录音录像刻盘保存,讯(询)问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调查证据必须程序规范、取证全面及时,法律文书材料录入系统。

其他执法行为

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