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收入证明怎么开
时间:
2025-01-04 23:27:00/span>
开具低保收入证明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提供相应的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提出书面申请
由户主或委托村(居)民小组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及所需材料。
提供必要材料
全家收入证明,包括工资、奖金、各类补贴、补助、津贴、救济金、养老金、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身份证、户口本。
工资卡或工资流水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残疾证、离退休证、医院证明等。
填写相关表格
填写《绍兴市越城区困难家庭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提供社区评议小组的评议审核表和社区调查报告。
单位或村委会证明
在职职工需提供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农村居民需提供农村在职证明及收入证明,并由村委会盖章。
审核与审批
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注意事项
收入证明必须真实,不可虚报收入。
证明上必须加盖开具单位的公章,且复印无效。
证明格式要符合要求,不能随意填写。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您可以顺利开具低保收入证明。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