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低保收入证明怎么开

时间: 2025-01-04 23:27:00/span>

开具低保收入证明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提供相应的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提出书面申请

由户主或委托村(居)民小组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及所需材料。

提供必要材料

全家收入证明,包括工资、奖金、各类补贴、补助、津贴、救济金、养老金、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身份证、户口本。

工资卡或工资流水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残疾证、离退休证、医院证明等。

填写相关表格

填写《绍兴市越城区困难家庭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提供社区评议小组的评议审核表和社区调查报告。

单位或村委会证明

在职职工需提供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农村居民需提供农村在职证明及收入证明,并由村委会盖章。

审核与审批

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注意事项

收入证明必须真实,不可虚报收入。

证明上必须加盖开具单位的公章,且复印无效。

证明格式要符合要求,不能随意填写。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您可以顺利开具低保收入证明。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