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为什么档案有报警记录

时间: 2025-01-08 15:00:49/span>

档案中之所以会有报警记录,主要原因如下:

公安机关对报案的受理与记录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需要详细询问报案人情况并制作笔录,这些笔录需报案人签名确认。

报案人在报警时提供的线索和证据,会由民警制作成证据材料清单,并交由报案人签名确认。

受理案件后,公安机关会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这些文件都会作为案件原始资料存档备查。

犯罪记录与案底

如果公民触犯了刑事犯罪,会留下案底,即犯罪行为的记录。案底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终身无法消除。

案底的存在会导致个人在乘坐高铁等交通工具时触发警报系统,因为该系统是动态管控且全国联网的。

报警记录与个人档案

报案人的报警材料会收入案卷,作为案件的原始资料备查,但并不会直接记录在个人的户籍档案中。

如果报案人被确认犯罪或有拘留、处罚记录,这些信息会在户籍档案里体现出来。

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报警的记录不会列入个人档案中。

综上所述,档案中有报警记录主要是因为公安机关需要详细记录报案过程,以便有效管理犯罪人员信息、防控犯罪,并保障有犯罪记录的人的合法权利。这些记录不会直接出现在个人的户籍档案中,除非涉及犯罪行为被确认并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