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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由哪个部门认定

时间: 2025-01-16 07:04:57/span>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和相关规定,烈士的认定由以下部门负责:

1. 退役军人事务部:负责全国的烈士褒扬工作,包括烈士的评定。

2. 省级人民政府:对于非军人因特定情形(如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等)牺牲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评定。

3. 应急管理部:对于在抢险救灾等情形中牺牲的公民,由应急管理部评定。

4. 军队相关部门:对于现役军人因战死亡的,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评定;非因战死亡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评定;特殊情形的,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评定烈士的一般程序是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牺牲情节的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或退役军人事务部审查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