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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要带哪些证件

时间: 2025-01-13 04:19:08/span>

深圳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包括:

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申请书(在民政局领取填写)。

有效居住证(适用于非广东省内户籍的当事人)。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一份并自行保存,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2寸单人照片,一般需要2张。

此外,对于不同户籍的当事人,所需材料有所不同:

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

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香港或澳门居民:还需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或回乡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华侨:还需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并确保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便顺利完成离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