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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违约什么意思是什么

时间: 2025-01-11 00:08:38/span>

买卖违约是指 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具体来说,买卖违约可以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预期违约:

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后将不履行合同。

实际违约:

主要包括买卖合同当事人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绝履行债务两种情况。其最终反映形式为迟延履行或不履行。

瑕疵履行:

指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或权利瑕疵时,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买受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不适当履行:

指除瑕疵履行之外,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履行方式和地点而履行债务的行为。主要包括部分履行行为、履行方式不适当、履行地点不适当以及其他违反附随义务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建议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条款,以便在发生违约时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