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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时评】多措并举保障“幼有善育”

时间: 2025-03-24 12:03:51/span>

原标题:【光明时评】多措并举保障“幼有善育”

【光明时评】

内蒙古鄂尔多斯聚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增加托幼一体化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江苏宿迁加快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为家庭真正“托底”……近期,多地部署落实生育支持政策,聚焦普惠托育服务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

大力发展托育服务,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应有之义。近年来,我国持续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加快完善托育服务体系,越来越多的家庭从中受益。

在国家顶层设计方面,“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2021年到2024年,中央下达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建设托育服务中心、公办托育机构以及普惠托位;2024年,学前教育法正式通过,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进一步扩充托育资源……一系列政策举措,为托育服务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牵引和制度保障。在此规范引领下,各地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托育服务供给模式,如上海在街镇开设社区“宝宝屋”,提供临时托、计时托等灵活服务;厦门思明区针对普惠托育机构实施奖补及租金减免政策;山东济南积极探索“小区内、家门口”的家庭托育模式,带给万千家庭扎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我国托育服务发展虽已取得喜人成果,但距离群众的需求仍显不足,仍有不小的提升空间。譬如,托位总量不足与局部过剩并存。有机构调研显示,因定价过高,部分托位长期闲置,但同时一些城市入托排队周期竟长达6至8个月。此外,托育服务质量监管体系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持证率仍需提高,且缺乏统一职业资格认证标准,导致托育质量参差不齐。另外,政策协同性也需进一步提升,各部门需协同发力,把完善托育服务这件好事切实办好。

加强制度创新,构建分级分类政策体系。强化顶层设计,明确政府、市场、家庭责任边界。将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建立中央与地方按一定比例分担的财政保障机制;创新补贴模式,对多孩家庭实施梯度化补贴,同步对民办机构实施“以奖代补”政策。

加强托育人才培养,打造专业化职业体系。建立“双轨制”培养路径,打通中职-高职-本科贯通培养渠道,提高托育人员专业教育平均水平。比如,上海市试点“托育工匠”计划,对取得高级育婴师资格者每月给予岗位津贴,就是一种有益探索。还可推行“1+X”证书制度,将急救技能、营养配餐等纳入职业标准,建立全国统一的托育人员信用档案系统,实现从业信息可追溯。

推动托育模式创新,激活多元供给动能。发展“物业+托育”,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发挥物业作用,充分利用小区内公共空间建设微型托育点,如广州试点将物管费5%专项用于托育设施改造,使运营成本降低40%。此外还可推广“医育融合”,如青岛创新医疗机构与托育机构结对机制,妇幼保健院定期派驻专家开展发育评估,将婴幼儿健康建档率提高至95%。

此外,还应重视科技赋能,积极建设智慧托育生态。探索构建托育大数据平台,整合公安户籍、卫健生育登记等数据,建立托位需求预测模型。如杭州市通过算法匹配,有效提升托位资源利用率。开发智能监管系统,运用物联网技术对托育机构实施无死角监控,家长可通过App实时查看照护过程,让家长送托更加安心。

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既是民生工程,也是人口发展战略的重要支点。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多措并举保障“幼有所育”实现“幼有善育”,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作者:陈佳,系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

(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