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政决定不能公开
时间:
2025-01-13 03:09:38/span>
涉及未成年人受罚的情况:
如果受罚人是未成年人,其行政处罚结果将不进行网络公示。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
若案件的关键情节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保密事项,这些行政处罚结果将不公开。
公开后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众安全、经济安全及社会稳定的情况:
假如公开相关信息可能会对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经济稳定以及社会和谐造成潜在危害,则这些行政处罚结果将不公开。
经省级或以上行政执法机构认定为不宜公开的情况:
如果经过省级或全国级别的行政执法机构鉴定,确定该信息确实不宜于通过网络公开传播,则这些行政处罚结果将不公开。
涉及个人隐私且可能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如果涉及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除非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
过程性信息和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综上所述,不能公开的行政决定主要包括涉及未成年人受罚、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经过省级或以上行政执法机构认定为不宜公开的信息。此外,涉及个人隐私且可能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以及过程性信息和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也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