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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惊现活人被祭奠、香火排行榜?数字祭祀乱象需合力整治

时间: 2025-04-06 14:40:00/span>

据法治日报报道,近日,网络祭祀平台乱象引发社会热议:活人被建“网墓”祭奠4万余次、虚拟祭品明码标价形成灰色产业链、香火排行榜催生攀比式消费……这些荒诞的事实,不仅暴露了网络祭祀行业的野蛮生长之痛,更折射出数字时代技术伦理失守与监管体系滞后的深层危机。

此前,“人还活着,却被网络祭奠4.3万多次”话题冲上热搜。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案件中,某平台未审核逝者信息真实性,导致一名在世女孩被创建祭奠纪念馆,其照片、个人信息被公开传播长达六年,致使公民肖像权、名誉权遭受持续性侵害。本应服务于情感寄托的数字技术,反而因审核机制形同虚设,沦为侵犯人格尊严的利器。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平台通过算法推荐构建“香火排行榜”,将祭祀异化为数据游戏——点击量、供奉值成为衡量孝心的冰冷指标,传统慎终追远的温情被流量逻辑解构殆尽。

将生者信息展示在祭祀平台可能引发一系列民事和刑事责任。未经允许将生者信息上传至祭祀平台,例如设立“生者墓”,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同时,也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中“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此外,未经允许将生者的信息上传至网络祭祀平台,还可能对其名誉权、人格尊严造成实质性损害。被侵权人可要求平台或用户删除信息、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及经济损失。

若行为人明知为生者,却故意捏造其死亡信息,并在祭祀平台上公然发布,使社会公众误认为其已故,从而贬损其社会评价、损害名誉,可能构成诽谤罪。另一方面,如果行为人还进一步虚构被害人生前的不实经历,甚至编造所谓“死因”以贬损其人格,使其在社会评价中受到羞辱,则可能构成侮辱罪。可见,上述网络祭祀乱象不仅涉及对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利的侵犯,还可能因其主观恶意与传播方式触及侮辱、诽谤等违法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虚拟祭品市场的暴利狂欢,则暴露出行业监管的严重滞后。某平台标价1999元的“元宇宙豪宅”、888元的“直升机套装”,成本近乎为零却冠以“孝心无价”的噱头。这种利用人性弱点设计的消费陷阱,已涉嫌违反《价格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现行《网络祭祀要求》行业标准尚在征求意见阶段,强制力不足导致违规成本低。

整治网络祭祀乱象,需要技术纠偏、制度重构与价值重塑的三重合力。首先,平台必须摒弃“流量至上”的运营思维,将人脸识别、区块链存证等技术应用于用户身份核验,从源头杜绝“活人被死亡”的荒诞剧重演。其次,民政部门需加快出台具有强制效力的《网络纪念空间管理条例》,建立逝者信息公安系统核验通道,明确虚拟祭品价格浮动区间,对诱导打榜等行为设置“负面清单”。更重要的是,全社会应重拾祭祀的文化本真——某平台推出“时间银行”功能,鼓励用户上传逝者影像资料、撰写纪念文章,这类探索证明数字祭祀完全可以成为传承家族记忆、延续精神价值的文明载体。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祭祖这事儿,更不能成为伦理失序的“狂野角落”。当清明时节的烟雨浸润屏幕,我们期待技术能架起连接生死的心灵之桥,而非筑起物欲横流的消费围城。唯有守住人文温度、筑牢监管屏障,方能让“云上缅怀”回归其慎终追远的本质,使数字时代的祭祀文化在传承与创新中行稳致远。

王志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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