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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程序有哪些

时间: 2025-01-12 17:12:08/span>

非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特别程序

选民资格案件

宣告失踪、死亡案件

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督促程序

债权人申请法院督促债务人清偿债务或履行给付义务

公示催告程序

规定开业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适用于企业法人的破产案件

仲裁

当事人根据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

人民调解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活动

行政调解

在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基础,通过说服与劝导,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行业调解

行业协会作为调解主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诉前调解

在诉讼程序开始前,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公证

通过公证机关对某些法律行为或事实进行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裁决

由行政机关对特定民事纠纷作出的裁决

行政复议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作出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这些非诉讼程序各有其特点和适用范围,可以根据具体案件性质和当事人需求选择合适的程序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