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日报》:立审执联动,“啃”下陈年老案 烟台开发区法院化解疑难房产纠纷案

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从一审、二审到强制执行程序,再到衍生案件,前后已历时5年。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化解,“冤冤相报何时了”的悲剧马上就要上演。因为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们“如我在诉”的担当与情怀,因为该院的立审执联动解纷机制,这件陈年老案才得以全盘化解,让悲剧变喜剧、“死结”变“活扣”。
前不久,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法官助理、法警、书记员一行数人,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潮水镇一个村庄,在村委调解起这件“陈年老案”。
此事缘起于2002年,被告该村村民王某平出面与原告外村村民王某升达成一致,将登记在其父亲名下的一处农村住宅以市价出售给原告。2005年5月,在该村两名村干部的见证下,双方正式签订了买卖房契,原告现场付清房款5000元,被告当即将涉案房产及两证交付给原告。原告接收房屋后,将房屋进行了修缮、改建和增建,居住使用涉案房屋至今。
因涉案房产临近拆迁,在利益的驱使之下,2020年被告方起诉原告要求返还涉案房产。因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被告非该村村民,房屋买卖行为同时侵犯了该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权益,因此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在一审、二审中确认房产买卖协议无效,判定原告返还涉案房产。同时确认,原告可通过另行起诉的方式提出返还价款、赔偿损失等请求权。判决生效后,原告拒绝腾迁。
该案在历经一审、二审以及强制执行程序后,还衍生出诸多后续问题,成为一件不折不扣的“骨头案”。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法官汪田基、审判法官王锴与执行法官张涛毅然决定打破常规,采取立审执联合办案的模式,力求将审判案件和强制执行案件所涉及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揽子处理,同时避免再次衍生新案。
在调解现场,考虑到原被告之间关系紧张、矛盾尖锐,法官们决定综合采用“面对面”和“背对背”调解。“我当年买房的时候,可是清清白白付了钱的,这些年我把这房子当成自己的家,又是修又是建,现在他们说反悔就反悔,哪有这样的道理!”在面对面沟通环节,原告王某升愤愤不平地说。面对原告激动的情绪,审判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不同角度发力,力争让他清楚法律规定与法理内涵,正视自身的处境。同时,审判法官还邀请镇街以及村委的工作人员参与调解中,从家族关系这一视角出发,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您得清楚,如果继续僵持下去,我们后续会依法强制执行,到时对你们双方都不利,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也得由你们承担。”进入背对背交流环节,执行法官张涛严肃地对被告说。同时,立案法官汪田基耐心与原告沟通:“您的遭遇我们很同情,但赔偿金额不是您说多少就是多少,得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确定。您看能不能在现有诉求的基础上适当降一降,这样也有利于事情的解决。”在法官们耐心地调解下,双方的态度都有所缓和。
在单独协商环节,调解团队提出不同的调解方案,供双方当事人选择。在不断的沟通中,集中攻克争议焦点,一点点缩小双方的诉求差距,稳步推进调解工作。
在众人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意见,并在相关手续上签字盖章。同时,双方同意后续不得妨碍村里的拆迁工作。至此,这起民事案件成功调解结案,执行案件也顺利终结执行,困扰双方当事人近10年的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了了双方当事人的心事,也为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多元解纷实践增添了一抹亮色。未来,开发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十大创新提升行动”,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公平正义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让“案结事了人和”的故事不断延续。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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