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暂住证要什么手续

时间: 2025-01-10 06:40:40/span>

办理暂住证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身份证明

中国大陆公民: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外国人:需提供护照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以及中国居留许可。

住所证明

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以及房东同意证明(如果是合租或房东允许使用住所的证明)。

居住单位证明:如工作单位、学校等出具的证明。

近期免冠照片

一般当地政府会指定地方免费提供照片,也可能需要自备照片。

填写申请表

填写《流动人口暂住登记表》或《居住证申领表》,详细填写个人信息。

流动人口健康体检证明 (部分城市要求):

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体检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还需要提供工作证明、学生证、营业执照等。

办理流程:

选择办理地点

居住证(或暂住证)的主要办理地点是本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窗口,如当地派出所或社区服务中心。

提交材料

外地人员应持上述所有必要的材料到暂住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服务机构进行申请。

审核与办理

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对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外地人员,应当场办结并发放证件。

信息变更与延期

外地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暂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

注销登记

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社区服务中心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