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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案件受理多久交费

时间: 2025-01-17 21:37:09/span>

法院案件受理后,原告或提起反诉的当事人应当在 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具体规定如下:

原告交纳案件受理费: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反诉案件交纳案件受理费:

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交纳: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如果当事人逾期未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建议:

当事人应在收到法院缴费通知书后尽快交纳案件受理费,以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行。

如果确有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