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机构处理商标
时间:
2025-01-11 08:03:08/span>
处理商标侵权问题的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种: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备广泛的职权,包括询问当事人、调查侵权情况、查阅复制相关资料、现场检查以及查封或扣押涉嫌侵权物品等。
一般侵权案件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涉外案或大案由地级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如果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评审委员会
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它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的理由和事实,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定。争议理由成立时,撤销被争议的商标;争议理由不能成立时,维持被争议的商标。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对人民法院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具有溯及力。
人民法院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处理商标侵权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当事人必须是被侵权人,其他个人或组织不能直接起诉。
综上所述,处理商标侵权问题的主要机构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具体选择哪种机构取决于案件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当事人的选择。一般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初步调查和查处,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复杂或高级的商标争议,而人民法院则负责最终的法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