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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举证期限

时间: 2025-01-08 07:29:37/span>

举证期限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的期限。设置举证期限的原因主要包括:

防止诉讼拖延:

通过设定举证期限,可以避免当事人随时提出证据,导致庭审中争议无法确定,减少法院重复开庭和程序不稳定的情况。

固定争议点:

举证期限有助于在庭前确定双方争议的焦点,使庭审更加高效。

规定证据:

通过举证期限,可以促使当事人积极履行举证义务,有利于案件的审理。

程序正义:

确保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提交证据,从程序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举证期限的具体规定可能因案件的复杂性和法院的裁量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一审普通程序中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如果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