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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执行什么意思

时间: 2025-01-10 10:41:09/span>

“终结执行”是指 由于出现某种特殊情况,使得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须继续进行,从而由法院裁定结束执行程序。这种情况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申请人撤销申请:

申请人主动放弃执行请求。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件被法院或有关机关撤销。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

被执行人死亡后,没有遗产可以执行,也没有人承担其义务。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这类案件的权利人去世,案件失去执行对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

被执行人因特定原因无法偿还债务,且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和劳动能力。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执行程序应当结束。

终结执行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消灭,不能再次依原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裁定一经送达就立即产生法律效力,执行程序就此结束。

需要注意的是, 终结执行执行终本不同。执行终本,全称“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发现的财产无法处置,而暂时做出的结案处理。它并非案件的终结,而是执行程序的一次暂停。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通常为6个月),若法院穷尽了所有执行措施,仍未能实现债权人的债权,便会裁定终本执行。

综上所述,终结执行意味着执行程序因特殊情况而结束,且通常不再恢复。而执行终本则是在特定条件下,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程序,待将来条件具备时,案件仍可能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