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和林:可信数据空间三类试点对象相互关联、相互促进

封面新闻记者 易弋力
近日,国家数据局发布通知,组织开展2025年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主要包括企业、行业和城市三类,为什么选择这三类作为试点对象?还有哪些难点需要解决?如何加快形成可落地易复制的技术路径?4月9日,经济学者盘和林分享了他的精彩观点。
盘和林表示,企业、行业和城市这三类试点对象覆盖了数据要素价值挖掘的主要市场主体和主要应用场景,相对而言,对数据需求最大的是B端企业和G端政府,C端对数据需求量有限,所以,针对企业是因为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单位,是数据的主要需求方和生产方,针对城市是因为政府需要通过数据要素来优化城市治理,而相比于农村,城市的数据更加集中,对数据要素的需求更加旺盛,而针对行业,是因为有些行业中,企业较为分散,如果按照单个企业来设置可信数据空间,那么其他企业可能无法从数据要素流通中获益,所以要从全行业的视角来布局数据可信空间。
“这三类试点对象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盘和林称,企业试点为行业和城市试点提供微观层面的实践基础,行业试点在企业的基础上实现产业层面的协同创新,城市试点则从宏观层面统筹协调各类资源,三者共同构建起可信数据空间发展的立体化格局,为探索可信数据空间发展新模式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场景和全面的探索路径。
从企业角度来看,龙头企业以及中小企业在“可信数据空间”的建设方面,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
盘和林认为,龙头企业凭借其在技术、资金、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在可信数据空间建设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一方面,龙头企业将积极投入资源建设企业可信数据空间,打造先进的数据管理平台和技术架构,探索数据安全、高效流通的技术路径和管理模式,为行业内其他企业提供可借鉴的样板。另一方面,龙头企业应发挥产业带动作用,通过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等方式,通过开放可信数据空间的方式,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融入可信数据空间生态,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整体的数据流通与创新发展。中小企业在可信数据空间建设中体现出充分的灵活性和创新活力。中小企业将积极对接龙头企业构建的可信数据空间,利用龙头企业提供的数据产品和服务,提升自身数字化水平,实现数字转型。同时,中小企业也将聚焦自身特色业务领域,挖掘数据价值,开展差异化创新,为供应链协同创新提供多样化的数据资源和创新思路。
行业方面,如何保障跨行业的数据安全规范的流通?盘和林表示,一是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数据权属、流通规则和各方责任义务,为数据流通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比如,采用谁贡献,谁收益的法律原则来确定数据权属权益。比如,明确数据持有者和使用者的责权利。二是强化技术防护,采用加密技术、访问控制技术等,确保数据在传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例如,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可追溯和不可篡改。三是建立行业数据共享标准,统一数据格式、接口规范等,促进不同行业数据的互联互通。四是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数据流通使用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
通知提出,在城市领域,探索公共数据融合企业数据等创新应用的有效机制与激励。有哪些场景有望大规模落地应用?盘和林举例称,智慧交通领域,融合公共交通数据与企业出行服务数据,可实现精准交通调度和出行服务优化,比如实现无人驾驶出租车业务;智慧医疗领域,公共医疗数据与企业健康管理数据结合,能提供个性化健康服务,比如通过电子病历档案和AI结合来预测个人健康状况。
目前在试点工作的推进方面,还有哪些难点需要解决?盘和林表示,“技术上,可信数据空间涉及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多领域技术,技术集成难度大,且不同地区、不同企业技术基础参差不齐,影响试点效果。标准上,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接口规范和安全标准,导致数据流通不畅,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人才上,既懂数据技术又懂行业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短缺,制约了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如何加快形成可落地易复制的技术路径?盘和林称,需采取针对性策略:一是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组织产学研用联合攻关,突破关键技术瓶颈。例如,加大对数据加密、隐私计算等技术的研发投入,提高数据安全防护能力。二是加快标准制定,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应共同参与,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接口规范和安全标准,为数据流通和共享提供规范依据。三是强化人才培养,高校和职业院校应优化专业设置,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同时,企业应加强内部培训,提升员工的数据技术应用能力。此外,注重试点经验的总结与推广,一方面要积极鼓励企业参与可信数据空间的建设,另一方面要将成熟的,性能优越的可信数据空间向全行业乃至全国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