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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暖气如何报停

时间: 2024-12-29 22:06:49/span>

天津暖气报停的流程如下:

申请时间 :您需要在每年的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所需材料

房屋权属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有效身份证件

供暖费缴纳证明(如适用)

如有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到所属供热单位的收费营业厅或营业站办理

填写《停用热申请表》

结清所有前欠热费

缴纳热能损耗补偿费,通常为供热计量费用的20%

注意事项

新建房屋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暂停供热期限最短为一个供热期

若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新、老用热户需同时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

逾期将不能再申请停止取暖

请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停手续,以避免影响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