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暖气如何报停
时间:
2024-12-29 22:06:49/span>
天津暖气报停的流程如下:
申请时间 :您需要在每年的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所需材料
房屋权属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有效身份证件
供暖费缴纳证明(如适用)
如有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到所属供热单位的收费营业厅或营业站办理
填写《停用热申请表》
结清所有前欠热费
缴纳热能损耗补偿费,通常为供热计量费用的20%
注意事项
新建房屋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暂停供热期限最短为一个供热期
若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新、老用热户需同时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
逾期将不能再申请停止取暖
请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停手续,以避免影响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