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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三证是指什么

时间: 2025-01-09 19:49:22/span>

“一书三证”是指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这些证件是《城乡规划法》等文件规定,建设工程必须具备的法律文件,确保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由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而来,用于确认建设项目的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由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而来,是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凭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向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经有建设用地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凭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建设单位或个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申请办理相关证件,确保建设工程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