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2147万余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正厅长级干部唐林受贿、贪污案一审宣判
据铜仁法院微信公众号,2025年4月3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正厅长级干部唐林受贿、贪污案,对被告人唐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四十万元;对唐林犯罪所得赃款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唐林利用担任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案件办理和其他业务办理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47万余元。2007年12月至2011年1月,唐林利用担任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与他人共谋侵吞公共财产共计66万元,其中唐林个人分得33万元。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林的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贪污数额巨大。鉴于唐林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唐林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公开资料显示,唐林,男,1964年5月生,汉族,大学学历(法学学士),2011年至2015年12月,唐林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15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贵州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贵州省政府法律顾问室)主任;2018年2月至2022年10月,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22年10月14日,唐林被免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2月26日消息,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厅长级干部唐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8月19日消息,唐林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通报,唐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知法犯法,执法破法,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私设“小金库”;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靠案吃案,以案谋私,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办理、服装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唐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唐林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金冥羽 杜波
校对|陈柯名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铜仁法院微信公众号、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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