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约依据有哪些
时间:
2025-01-12 22:13:08/span>
劳动合同续签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如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续签时间
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续签条件
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例如: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双倍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续签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上是劳动合同续签的法律依据和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这些规定,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合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