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怎么赶走物业
时间:
2025-01-06 15:40:46/span>
要赶走物业,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首先,需要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和选举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召集业主大会并代表业主行使权利。
收集证据
业主应收集物业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规定的证据,如服务质量不达标、乱收费、侵占业主利益等情形。
召开业主大会
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形式,就解聘物业公司的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确保有三分之二或以上的业主同意辞退。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解聘程序
在业主大会上决定解聘后,应提前通知物业公司,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与物业公司协商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如果物业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交接工作
在解聘现有物业公司后,业主委员会应做好新旧物业公司的交接工作,确保设备设施保养资料、设备等顺利交接,避免发生冲突。
法律支持
在整个过程中,可以邀请居委会、派出所、房管局、公证处等第三方具有政府背景的机构参与协调,以确保投票的公正性和具备相应的法律意义。
通过以上步骤,业主可以依法解聘物业公司,并顺利完成交接工作。在整个过程中,建议业主保持团结,积极收集证据,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支持,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